项目名称:北方工业大学锅炉低氮改造项目(第二批)
机构项目编号:1703-HXTC-IJ1037/2
采购人:北方工业大学(预算单位)
采购人地址: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88803417
采购品目:A
代理机构: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2837446;010-63989602
预算金额:280(万元)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4-26 09:00:0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04 16:0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中国铝业大厦6层620室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500 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每份另加收EMS费用人民币 100 元。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拟投标包号等内容传真给我公司,并及时联系我公司确认,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7-05-17 09:30:00
开标时间:2017-05-17 09:30:00
开标地点:北方工业大学国际教育中心301会议室,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锅炉低氮改造*7台
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 6.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4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产品及服务的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要求具备如下资质:1)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涵盖如下内容:锅炉(或锅炉制造、锅炉安装)、环保技术产品等;2)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或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锅炉);3)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6.5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获得招标文件 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的投标活动。 6.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附件
项目联系人:王振宇、黄喆
项目联系电话:010-52837446;010-63989602
其它补充事宜:无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04-26 15:25:26